“抖音”诉“抖商大会”商标侵权,法院判罚150万元

newrank2020-03-27

综合消息 3月26日,杭州互联网法院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、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某抖商公司、杭州某抖友公司、某科技公司、杨某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、著作权侵权纠纷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。


据介绍,2018年12月17日,杭州某抖商公司在杭州市江干区举办“抖商万人联盟启动大会”,会场宣传中多处使用注册商标“头条”、“今日头条”、“抖音”等,涉嫌虚假宣传


法院最终确定杭州某抖商公司、某科技公司、杨某某就诉争商标侵权行为共同赔偿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150万元。



多资讯,敬请关注公众号「新榜」(ID:newrankcn)